讨论通过关于调整完善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等事项
本报讯 记者肖邦明报道:昨日上午,市长陈天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调整完善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明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副市长胡仲军、梁吉祥、张维国,市政府副厅级调研员何世学、市政府秘书长闵前发,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认真做好规划,突出发展重点,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了工业园区的良好发展。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双亿工程”的深入实施以及国家宏观调控具体措施的落实,为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推进十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相关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会议强调,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目的就是要鼓励增加工业的投入,鼓励做大做强工业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鼓励的主要对象就是工业大项目和工业大企业;鼓励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在行政性收费、基础设施建设、创优质名牌、高新技术、出口创汇方面给予鼓励,以及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十堰城区山地整理开发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十堰城区山地整理开发是十堰城区所处的地理条件决定的。受地形地貌和三线建设方面的影响,十堰城区新上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历来是零打碎敲,见缝插针,因没有集中连片的大宗土地供给,错失了许多发展良机。十堰城区山地整理开发是解决工业发展中土地“瓶颈”制约的现实选择。十堰发展不够,主要是工业发展不够;工业发展不够,土地供给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十堰城区山地整理开发是实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有益探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不断加大对土地资源调控的力度,进一步收紧地根,实行从严从紧的土地管理政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建设用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积极探索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集约、节约用地新方式才能促进十堰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十堰城区山地整理开发是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抓手。通过依法依规实施山地整理开发,形成集中连片的建设用地,不仅可为十堰招商引资打造坚实平台,使其成为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重要基地,形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极,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十堰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同意启动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指出,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城市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指导城市科学有序建设的根本依据。要认识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紧迫性,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确定十堰城区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