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制订出台科技新政策《郧西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布实施

2008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郧西县

    [网络通讯员 姚欣]郧西县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始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把科学技术奖励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鼓励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10月26日,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郧西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2008年10月27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为奖励在本县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我县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郧西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该《办法》对规范科技奖励评审授予机制、加大奖励力度、注重知识产权、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强化科技奖励监督以及加强获奖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办法》规定,县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奖励类别分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三类。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类不分等级,科学技术进步类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获奖人或获奖项目完成人的获奖结果计入其人事和学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科学技术奖励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广大科技工作者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本《办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科技奖励“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使科技奖励更加科学、规范,使科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