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待遇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郧县政府办
    [通讯员 陈高荣]近年来,郧县社会保障中心按照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政策,及时为离休人员调整待遇,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全县离休干部护理费每人每月由200元增加到400元,全县每月离休费由原来的195000元增加到251400元,工作中做到了不拖一天、不欠一分、不漏一人。其具体做法:一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二是主动向省劳动保障主管部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弥补县财政不足;三是加大养老金征缴力度,确保离休干部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密切与地税部门共同配合,组成催收保费工作专班,深入到各企业和各事业单位催收保费,做到当期保费不欠,历年欠费压欠,使保费征收连年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