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土地使用证补办公告

2008年09月23日  来源:十堰日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对 “原张湾区大路乡大路村四组张守连”申请补办集体土地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的土地权利人,经核准登记补发新证。位于原大路乡大路村四组,证号050400293,面积55.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