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新设10个“自主创新岗位” 
特聘人由政府颁发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十堰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娟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今年内,我省将在大中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设立10个 “自主创新岗位”,每个岗位给予津贴和系列优惠政策。据悉, 《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近期出台,本地企业可于本月至9月15日申报设岗。

    今年至2012年,全省将设置100个“自主创新岗位”,今年设置10个。这10个岗位,主要面向全省大中型支柱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以后可能延伸向民营经济等领域。“自主创新岗位”特聘人三年一聘,人选由企业推荐,省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事厅批准,企业聘任,聘期内由政府颁发津贴。第一期自主创新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3年30万元;同时,企业应给予不低于本企业相当层次技术人员的待遇;在今后的表彰奖励、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资助等方面,特聘人还将享受优先。

    特聘人招聘条件包括:在科研方面被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在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企业在本技术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