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前我市完成
主体功能区初步规划
主体功能区初步规划
2008年07月14日 来源:十堰日报
本报讯记者覃祥彦报道:记者从7月11日召开的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上获悉,按照省发改委统一部署,9月前,我市将全面完成主体功能区的数据收集和初步规划工作。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根据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同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规范土地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土地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框架内,对市域主体功能区进行初划,明确所辖市区和各县市的主体功能定位,并具体开展土地空间。
会议要求,要尽快落实经费,组织专门班子,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