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监察支队机动大队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十堰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余华韵 通讯员史伟报道: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城建监察支队机动大队对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范化管理,净化美化城市容貌,提高城市品味。

    规范内容包括店面招牌、各类标志、造型、色彩、文字、灯光等多个方面。比如,要求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门面的招牌,底线必须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必须统一,造型、色彩和风格协调一致,店面招牌文字必须书写规范;设置店面招牌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此外,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光源、新技术、新工艺设置户外广告。

    该大队将推出便民措施,比如对续办手续的广告牌,免费提供效果图;对持有下岗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的群体上门服务并照顾办理;对新建店面招牌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