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城联创”工作,十堰市工商局按照“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主体及行为的综合监管,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力求实现政府满意、市场主体满意、群众满意。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基层工商所(分局)在“六查六看”的基础上,对于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关注,严厉查处违反国务院503号令和省政府305号令、经营销售过期食品、无QS标志、“三无”定型包装食品的行为。建立辖区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规范的市场巡查内容、方式以及信用分类监管的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与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签订肉品质量管理责任书和肉品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严厉打击销售白条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集贸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集贸市场商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市场内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过期、腐烂变质食品、掺杂使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定期开展集贸市场衡器专项检查,打击短斤少两等行为。指导市场业主明确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该局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抓好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全面推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将分类监管与文明诚信市场评选认定工作相结合,做好省、市级文明诚信市场的评选表彰。同时,深入开展“个体经营户规范管理示范街(区)”和省、市“食品安全示范点(店)”创建活动。
四是改进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继续落实省局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51条决定和促进全民创业26条意见,积极鼓励全民创业。全面推行网上企业登记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打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地域和行业界限,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登记模式,实行登记“菜单服务”,方便市场主体就近登记。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登记“绿色通道”服务、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前置审批向导服务、外来投资者困难求助登记服务、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上门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服务、工商信息沟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和措施,大力推行登记预警提示、行政劝导、行政建议活动,不断提高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水平。
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各机关办公场所、登记注册窗口、办事大厅内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统一移动公告栏、桌牌、政务公开架、政务公开手册夹和办事指南。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原则,把注册服务大厅作为对外办事的重要窗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全和优化12315申诉举报机制,实现“消费者申诉举报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的”的行政执法体系一体化,确保反应快速,工作高效。